基金委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2)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4-26 16: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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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次数、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可包括在职硕博士研究生)。

“经费预算表”仅填写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预算说明书”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在俄罗斯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 报送材料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签字并由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5. 接收时间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0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0日16时,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9年年底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钟齐

电 话:010-62327005

Email:zhongqi@nsfc.gov.cn

俄方联系人:Svetlana Kolchina

电 话: +7 (495) 952-55-84

E-mail: ksv@rfbr.ru

附件:合作协议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欧洲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