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起诉傍名幼儿园 强调“清华”归属(2)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清华大学近期已在江西多地起诉了多家以“清华”命名的幼儿园。4月16日,清华大学在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九江市濂溪区小金星水木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权。4月26日,清华大学在江西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办清华阳光幼儿园侵害商标权。
据江西当地媒体报道,在此前另一起清华大学诉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原告清华大学认为,被告在经营幼儿园过程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原告据此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登报道歉一个月、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50万元。
北青报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到,全国共有401家组织或企业的名称中包括“清华幼儿园”字样,不少幼儿园会采用“水木清华”、“小清华”、“新清华”等字样,但其中有多少幼儿园的“清华”字样获得了合法商标来源,尚不得而知。 文/本报记者 屈畅 统筹/池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