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打断三根肋骨,也要拍完视频!家暴举证这么难?(2)
据鹤山妇联介绍,陈某正开着风扇在出租屋内睡觉。妻子姚某想给孩子煮粥,就拔掉了风扇插头,陈某被热醒后两人发生争执。姚女士解释,双方吵架时丈夫扬言要打她,她才想到架设手机录下视频,遂拍下了发生在视频中的一幕。
实际上,姚女士告诉妇联工作人员,丈夫陈某过去也对她有过家暴,但情况相对轻微,被打后她也立即报警。
鹤山妇联相关人员告诉媒体,目前姚女士对自己人身安全感到担忧,鹤山市妇联将会持续跟踪和帮助姚女士。
至于是否会与丈夫离婚,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姚女士弟弟表示受害者本人并未强烈要求离婚。此外,广东鹤山市公安局也向媒体表示,家暴男子在审讯中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懊悔。
市民在路边观看反家暴资料。 中新社记者 胡雁 摄
律师:致对方轻伤,或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受害者姚女士正在广州某医院接受治疗。其表弟表示,姚女士手出现了骨折,由绷带固定,并即将做手术。
“若将对方家暴至轻伤程度,施暴者或以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解释。
同时,他补充:“具体量刑情况,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证据搜查,确保事件的完整性后再作判定。”
此外,范辰告诉中新网记者:“若被害方最后不予追究,则施暴者可免于处罚。”
街头的志愿者们集体宣誓反对家庭暴力。杨华峰 摄
范辰表示,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从其接受的家暴案件数量来看,近来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对此,范辰建议:“陷入家暴情况时,应第一时间逃离现场,并立刻报警。”
对于家暴事件,很多受害者面临维权困境。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秋实向中新网记者解释:很多家暴的受害人意识不到遭受家暴后应及时报警,及时去验伤,留下出警记录、报警记录和医疗诊断证明,才能够作为法律维权的证据,有的人是被家暴几个月之后才想起来维权,没有任何证据,自然非常难以进行。
“一些女性受害者,往往形成了对施暴者强烈的心理依附感,觉得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离不开这个家暴的丈夫,即便知道在法律上有离婚的权利也不愿意离开,甚至已经有一些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陈秋实说。 他还表示:“有一些家暴的受害者,因为担心子女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完整的家庭,出于对子女的考虑,选择忍受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