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破获24年前命案 受害者家人现场痛哭流

光山新闻网 admin 2019-02-02 22: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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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12月28日(见习记者 施紫楠 通讯员 徐冬梅)28日记者获悉,浙江南浔警方破获一桩24年前命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994年10月7日上午10时30分,浙江南浔东迁祜村一名幼女杨某(5周岁)被人诱骗至渔船兜自然村北面的桑树地里性侵,并惨遭杀害。

原始案卷材料 警方提供 摄

原始案卷材料 警方提供 摄

  24年来,南浔警方始终未停止对该案件的侦破,先后经历了6任局长,多次重启该案侦破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案件侦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警方24年“念念不忘”全力缉凶

  “那天赶到现场,原本十月的晴天都让人感觉寒冷。”说起24年前的性侵女童案,50岁的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刘顺林陷入了痛苦的回忆里。

  当年,他还是一个未婚的小伙子,在南浔区刑侦大队工作。案发时,他第一个赶到现场负责案件。

  据刘顺林回忆,东迁祜村位于318国道、长湖申航道附近,属于南浔区域内主要交通干道,来往人员频繁,出事地点是在距离受害人杨某家不过三四百米的桑树地。

  当时,湖州市刑侦骨干成立专案组,浙江省刑侦技术人员也来到南浔共同开展侦破工作,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察,并提取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对中心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摸,对前科人员及可疑人员逐一比对排查。

  “不过,限于当时侦破条件和科技手段的制约,案件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犯罪嫌疑人好像凭空消失了。”刘顺林说。

  的确,上世纪90年代,不仅监控和生物检测技术不成熟,小乡镇的村道,甚至连照明设施都没有,案件侦破非常艰难。

  不过,在杂乱的案发现场,民警还是尽最大可能收集了物证,这也成为荣某福案发24年后落网的关键所在。

案发现场 警方提供 摄

案发现场 警方提供 摄

  “今年2月,我们决定再度对此案开展攻坚,对24年来所有的原始案卷材料进行梳理,进一步精确刻画了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行为及动作,对保存了24年的现场物证进行了反复检验和论证。”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沈京介绍。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在2018年3月29日通过新技术检测发现了新的重要物证,并通过技术比对锁定江苏兴化籍男子荣某福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16岁猥亵7岁女童

  此时,荣某福正在江苏省丁山监狱服刑。翻看他的履历,办案民警惊讶地发现,他有多次犯罪前科,曾先后因为流氓罪、盗窃罪5次入狱,其中包括1992年入室猥亵了一名7岁女童。

  当时的他,仅仅16周岁。

  “荣某福前科累累,从1992年至2017年的25年时间里,在监狱的时间长达将近14年,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沈京播放了一段当时录制下来的审讯视频。

  视频里荣某福大声叫嚣着:“抗拒从严,回家种田;坦白从宽,牢底坐穿。你们有什么证据直接拿出来,公安机关怎么审查我都知道的……”

  南浔警方并没有气馁,对荣某福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审讯。

  “我们多次赶到荣某福的家中,了解他的生活成长历程。”沈京介绍,由于父母跑船做生意,荣某福一直跟随奶奶一起生活,一开始小偷小摸,后来猥亵女童。

  辍学后,他跟随父母从事跑船工作,性格孤僻且自私,甚至在结婚生子后依然如此,没有一点男人该有的担当。

  民警从家人、法律等多方入手,最终攻破了他的心理防线。据荣某福交代,事发当天,刚过18周岁的他跟随父亲跑船到南浔,临时起意通过金钱诱骗的方式,将被害人杨某骗至祜村村渔船兜北侧桑树地实施性侵,并将其杀害。

  至此,经过南浔公安24年坚持不懈的努力,“1994.10.07”南浔东迁祜村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得知昭雪的女童家人痛哭流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