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下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逾21.8亿元
惠州12月13日 (程景伟 林荫)记者13日从在惠州举行的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从2018年起实施新一轮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提高标准政策,截至目前,广东省财政已下达补偿资金21.81亿元,让生态福利惠及广大老百姓。
广东今年建立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完善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落界,推进了生态公益林立法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完善。
据悉,对于广东的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方面,在提高标准的基础上,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定,印发了《广东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方案(2018-2020年)》,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照特殊区域、一般区域、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等3个区域,进行分区域差异化补偿。
在广东省财政生态公益林预算资金总额内,确定一般区域的补偿标准为每亩31元,2019年和2020年则分别升至每亩33元、每亩35元。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确定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特殊区域,给予较一般区域高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逐年拉开差距,2018年特殊区域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较一般区域每亩高出2.3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珠三角经济发达的6个市的省级生态公益林由市县财政给予补偿。
广东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广东将继续做好生态公益林落界基础性工作,加快建设生态公益林精细化管理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生态公益林各项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和发放,探索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机制等,推进生态公益林规范化、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