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干部垫社会抚养费”:镇纪委书记牵头
山东临沂兰陵县回应“村干部垫社会抚养费”:镇纪委书记牵头整治
12月7日,澎湃新闻()报道,2011年-2015年,兰陵县南桥镇曾向每个村摊派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征收遇到困难时,南桥镇有关部门让村干部先行垫付,征收到位后再抵扣。随着这些村干部卸任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停滞,谁来支付这笔钱款目前成了难题。
12月12日,兰陵县委宣传部向澎湃新闻传来对该事件的处置通报,称当地已成立由南桥镇纪委书记牵头,财政所、农技站、经管站、计生委等部门为成员的调查小组,对村务交接不到位、前任村干部垫付资金开展工作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通报称,对账目存在问题的村,就其前任村干部在任期间所有来往账目进行梳理,并经所在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理财小组通过后,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安排与村班子做好账目交接工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据多位在任或卸任村干部的陈述和相关证据,他们垫付的社会抚养费粗算合计超过五十万元。其中高埠庄村原村委会主任任修华提供的凭据显示,他卸任时尚有111820元“未开票”,即这笔钱由他垫付。
依据多名村干部说法,每年分春秋两次,由镇上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后,“一般按人头每个人100多元摊派”,人口多的村子,一次摊派的社会抚养费就达20多万。
长期关注人口和生育问题的律师吴有水认为,没有法律规定村干部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南桥镇的做法违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与基本执法程序背道而驰。
南桥镇镇长弈艳飞此前对澎湃新闻说,他于2016年12月7日到南桥镇工作,对此前的情况不甚了解。他了解情况后证实,2016年前的确存在垫付社会抚养费一事,这与村干部换届交接工作不到位和计划生育政策变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