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出国培训2个月5年不能离职 反悔后遭索赔(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4-09 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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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对于专项的出国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约定须合法合理,不宜苛刻。本案的服务期合同违约责任有三项,即培训经费、违约赔偿金5万、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而言,违约赔偿金是包括所有可预见的损失,故有重复计算之嫌。其次,培训期间的学习,等同于劳动,故该工资不应被收回。至于培训经费,也是风险投资,不应该全由培训者来负担,可以根据具体组成项目来酌情分担。

  7日下午,安徽省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如果该仲裁院4月15日前仍未收到双方的协商结果或协商结果未达成一致,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履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