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售房诈骗650多万元 获刑12年6个月(2)
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其涉嫌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但其辩护人提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涉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与被害人间系民事纠纷,不应认定为诈骗犯罪。
南太湖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通过介绍、买卖房产的合同形式,多次骗取房屋买受人或出卖人的钱财,侵犯他人财产权的同时,又扰乱了正常房产交易秩序,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对被告人吴某的犯罪行为应整体以合同诈骗罪予以法律评价。
在合同诈骗中,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故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6902200元。
【编辑: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