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方依法对黑龙江虐童案嫌疑人批准逮捕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06 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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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对黑龙江虐童案犯罪嫌疑人曲某某、于某龙批准逮捕,同时支持女童生母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据悉,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发生在黑龙江省建三江创业农场故意伤害、虐待女童一案的犯罪嫌疑人曲某某、于某龙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同时,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受害女童生母张某某提起变更抚养关系民事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程序中。

  4月29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通报案情称,4月23日12时50分,该局接到报警,一名家住建三江创业农场的女童于某茜(4岁)身体多处受伤,伤情较重,疑似被人殴打所致,现正在建三江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调查取证,曲某某(30岁,无业,于某茜父亲同居女友)、于某龙(28岁,个体业户,于某茜父亲)具有重大嫌疑,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进行传唤。

 

  据曲某某、于某龙供述,因于某茜多动、淘气,有时大小便不能自理,曲某某为发泄不满先后多次用拳头殴打、用开水烫、抓住被害人头发向墙上撞等方式伤害于某茜。2020年4月23日6时左右,于某茜将大便拉在随身穿的纸尿裤里,引起曲某某强烈不满,右手拽于某茜的衣领将于某茜的头使劲往卫生间的门框及门板上撞击,致使于某茜浑身发抖、翻白眼。案情还显示,共同生活期间,于某龙对于某茜管教时,也曾用手、数据线、笤帚殴打于某茜。

  有专家分析该案表示,家庭式虐童往往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当孩子的父母不合格时,如何转移监护,还需要民政部门、社区、救助机构、福利机构、社会慈善组织等各方共同努力。(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