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活埋79岁老母,情法难容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08 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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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有千万个理由来解释马某的动机,但是没有一个理由可以为马某洗地。

  近日,榆林靖边县“男子将79岁老母亲活埋废弃墓坑”事件引发极大关注。

  陕西男子马某活埋79岁老母引发广泛愤慨。靖边警方透露,老人被救出后已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病情稳定,并无生命危险,该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刑拘。7日,新京报记者从靖边县公安局获悉,马某自述作案动机称,因为母亲生活难以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弄得家里很臭,让他感到心理压力很大。现在他感觉很后悔。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母亲年老身体孱弱,需要伺候确实有些麻烦,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怎能如此泯灭人性?这样的无人性做法,情法难容,天理难容。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以预见,马某很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付出法律代价。接下来,如何妥善解决其母亲的赡养问题,当地部门有必要对此跟踪、保持关注,让老人“老有善养”。

  当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时,我们总是习惯性地问一句为什么,这种习惯不是坏事,因为它有利于我们查漏补缺,重新审视我们身边的人与事,重新诊疗我们的社会。

  人性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穷困到极端会做出灭绝人性的事情,而富贵到极端,也会有人做出灭绝人性的事情。如那几千年王朝故事里,为了权力与欲望,不知发生过多少父杀子、子弑父的人伦惨剧。

  我看到报道中有一个细节,一位村民表示,“马某给村子抹了黑”。这不经意间道出一个共识:无论在尤重“孝道”的古代,还是在21世纪的当下,大家都觉得这是灭绝人性的事情,“活埋母亲”是耻与为伍的行为。

  几乎每个家庭都经历过送走上一代的过程,这个过程有的是突然的,有的是缓慢的。中国人有句古话,久病床前无孝子。其实,这句话只不过是一些人自我安慰的鸡汤罢了。真正的孝心应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如果连那份耐心都没有,又怎么谈得上尽孝?

  正如那位村民所担心的,马某的所作所为必将在十里乡村播散,而如今有了互联网,这个故事更是入了千千万万人的眼。大家口中的贬斥,既是对马某本人的谴责,也是对基本人伦底线的重申。希望它能警戒后来人,时刻有一颗恻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