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派出所死亡4辅警获缓刑 宁波检察院受理家属申诉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08 2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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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浙江宁波男子俞伟国被传唤后在派出所死亡,涉事6名辅警被判玩忽职守罪,其中4人获缓刑。因不满判决结果,死者家属提出抗诉申请,被鄞州区检察院驳回,后向宁波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今日(5月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宁波市检察院获悉,因符合该院受理条件,申诉已受理,办理期限为3个月。此外,俞伟国的家属还于5月6日,向鄞州区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法院回应称,正按流程处理。

  家属不满一审结果,抗诉申请被检方驳回

  53岁男子俞伟国酒后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在去年4月19日深夜,被传唤至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钟公庙派出所后,突发心功能障碍死亡。判决书显示,视频录像中,俞伟国生前最后时刻曾多次表示“头疼需要就医”,并提出“自己有心脏病需要就医”,均遭到拒绝。

 

  家属提供的尸检报告显示,俞伟国因自身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桥合并心脏肥大,在醉酒、头部损伤及人为控制等因素作用下促发心功能障碍死亡。此外,俞伟国周身存在多处骨折,其中左侧第7、第8根肋骨骨折,周围肋间肌轻度出血,符合遭钝性外力作用,但损伤程度不足以致死。

  今年3月31日,鄞州区法院审理认为,韩义根、刘鑫、林驰霄、石家辉、陈浩和吕敏6名涉案辅警,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因事发后6人主动到鄞州区监察委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不等。

  因不认同检方提出的“玩忽职守罪”指控及一审判决,俞伟国家属于4月3日向鄞州区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抗诉申请书》,“我们提出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责。” 4月8日,家属收到了鄞州区检察院出具的《抗诉请求答复书》,检方称“经审查,不予抗诉。”

  市检受理申诉材料,办理期限3个月

  因抗诉申请被驳回,俞伟国家属向宁波市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

  申诉材料显示,请求人现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九条“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履行职责,指令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宁波市检察院获悉,俞伟国家属提交的申诉材料,已于4月29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依法受理” ,办理期限为3个月。

  俞伟国的家属对新京报记者补充道,“市检察院受理了,电话给我说,他们已转给鄞州检察院。”

  5月6日,俞伟国的家属还向鄞州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请求撤销原判决,改判被告人“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与“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并向法院提出,“因本案涉及鄞州区执法部门执法不当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可以采取异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