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运输轻微违法首错免罚制度将于7月1日实施
中新网杭州6月16日电(张斌 胡丁于)日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综合行政法律指导办公室关于在交通运输规模奉行轻微违法行为奉告理睬制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晋升交通运输法治化程度等。
据悉,轻微违法行为奉告理睬制,是浙江省为交通运输规模禁锢工具成立的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合用条件包罗情节轻微、具备整改条件的当即可能实时纠正、在浙江本省范畴内今年度首次被查获、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规模合用奉告理睬制法律事项清单》所列景象等。劈头认定当事人存在属于奉告理睬制范畴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申饬、说服教诲、责令纠正,当事人自愿签署理睬书,理睬当即纠正、定期纠正可能不再违法,经核实后,交通运输部分不再予以行政惩罚。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规模合用奉告理睬制法律事项清单》发明,所列景象共计23项,涉及阶梯运输、水运、口岸、海事、工程等规模。如针对阶梯货品运输策划者不凭据划定携带《阶梯运输证》的惩罚,以车辆为鉴别首次的工具,经查证该车有正当有效的营运证即可合用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机制。
此前,这样的柔性法律制度办法在浙江杭州有过“雷同实践”:2019年4月,杭州公安交警部分推出基于杭州“都市大脑”的“优驾自动容错”法子,即从2019年1月1日起的3个月内,若车辆在杭州范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首次产生涉及违反错峰限行划定通行、未按划定利用安详带、不按划定姑且停车等三种范例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将只通过短信等方法予以告诫,不举办罚款及记分。(完)
【编辑:丁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