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庭审疑爆粗口驱逐状师 当事状师:后续庭审已改进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19 14: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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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卢海燕)18日,海口市中院法官庭审爆粗口并驱逐状师一事中的两位辩护状师称,庭审质证方法已经改进,但愿今后制止产生雷同事件。海口市中院称,案件仍在审理未便做出回应。

  16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涉黑案件审理进程中,辩护状师李长青当庭提出,法庭一次性抛出针对犯法事实提出的证据令被告人质证,无法担保证据的真实性及质证的有效性。但该意见未能获得审判长承认,两边产生争论。随后,审判长疑似爆粗口并要求法警将李长青状师带出法庭。

  当日晚间,该案继承开庭审理,另一被告人辩护状师张维玉也提出异议并申请审判长回避,两边产生言语斗嘴。随即,审判长也要求法警将其带出法庭。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治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措施法庭观测规程(试行)》第三十一条,对付要害证据和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该当单独举证、质证,并充实听取质证意见。

 

  18日,两名当事状师称,法庭已经改变了质证方法。李长青状师称,法庭根基上凭据辩护人的意见举办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