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人盗墓团伙别离获刑 曾在文保单元旁开店呵护打盗洞(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20 17: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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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团伙将国度并未掘客的文物盗掘出来后予以卖出牟利,案发后被公安构造追回的文物共77件,个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24件、一般文物45件。

  讯断书显示,上述卫永刚团伙的销赃“下线”共包罗叶征兵等八人。

  法院审理查明,卫永刚团伙盗掘兴平北塔地宫后,卫永刚接洽了中间先容人,以60万元的价格将盗得的银质阿育王塔和石塔、琉璃瓶(残破、装有疑似舍利子、佛金骨)、玛尼饼、铜钱数枚卖给了刘某(取保候审,文物已追回)。已追回的文物经判断:一级文物二件;三级文物二件。该塔地宫中被盗的一个铜棺,被人以40万元价值向团伙中的张建永买走,但张建永已灭亡,警方仍在追查铜棺下落。

  旬邑古塔地宫中被盗文物为卧佛像、铜棺(内含银棺),琉璃瓶(内含疑似舍利子)、小佛像等,经陕西省文物判断研究中心判断,追回的文物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3件;一般文物18件。

  讯断书显示,该团伙盗掘文物中,生意业务价值最高的一批来自彬县彬塔地宫,包罗石棺、金棺、银棺、铜棺、鎏金棺、铜镜、疑似舍利等珍稀文物。经多人两番倒手,最终阮某某以2300万元的价值将这批文物买回家供奉。2018年10月11日,阮某某主动上交其购置的文物。经判断,追回的文物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19件;一般文物27件。

  2020年4月21日,咸阳中院一审讯断,卫永刚等5名被告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告人卫淑军等10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告人叶征兵等8人犯倒卖文物罪。23名被告人的刑期从“判三缓四”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