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人灭亡7人轻伤 西安公交车杀人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陕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家号动静,7月3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呼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存心杀人犯辛海平依法执行死刑。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辛海平因无端猜疑本身乘坐公交车时被人扎针染上重病而蓄意反扑社会。2018年6月22日,辛海平携带剔骨刀在乘坐的陕AN1311的302路中巴车上持刀持续捅刺车上无辜搭客及车下过路群众,致四人灭亡,七人轻伤。
2019年1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辛海平宣判,认定辛海平犯存心杀人罪,判正法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辛海平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9年8月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辛海平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答应。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答应了对辛海平的死刑讯断。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进程中,依法布置罪犯辛海平接见了明日亲属,充实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