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留下的警示(2)
张玉环案再审审判长田甘霖说,张玉环案的非凡之处在于,案件不属于“真凶再现”“亡者回来”等景象,而是凭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改判无罪。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到达确实、充实的法定证明尺度,认定张玉环犯存心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敷。
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传授、博士生导师黄华生看来,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是“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但不容忽视的是,张玉环案发后第3年,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此前只作为学术概念存在的“疑罪从无”被写入个中。然而,透过张玉环案可以看出,虽有法令划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贯彻执行仍面对不少坚苦。
从一审到2019年抉择再审并最终在2020年得以改判,张玉环案前后历时近27年。张玉环说,法令最终还了本身清白,可是否能更早、更快一些?
张玉环案辩护状师说,相关部分做好国度抵偿的同时,更应尽早启动追责,查补裂痕,敦促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依法办案理念获得贯彻执行。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