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命照相”涉嫌违法 刹住歪风还得靠法
“拿命照相”涉嫌违法 刹住歪风还得靠法
本报记者 李万祥
连年来,青海省格尔木市G315国道一段U形路,因拍出的照片较为炫酷成了“网红打卡地”。然而,许多旅客在公路上照相时对交往车辆漠然置之,甚至有人差点被撞仍不觉得意。自2018年至今,315国道上因照相已产生了8起交通变乱。尽量产生多起变乱,但旅客“拿命照相”的冒险行为仍有增无减。
文明旅游,安详观光。专家认为,坐卧在阶梯中央摆造型拍靓照,不只是危险行为,更是无视法则的违法行为。一旦产生变乱,害人又害己。
北京市地平线状师事务所状师胡永平认为,旅客在国道照相属于违法行为。我国《阶梯交通安详法》划定,车辆、行人该当凭据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员现场批示时,该当凭据交通警员的批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阶梯上,该当在确保安详、流畅的原则下通行。行人该当在人行道老手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同时,行人不得超过、倚坐阶梯断绝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可能实施故障阶梯交通安详的其他行为。
胡永平阐明,旅客在国道上照相造成交通变乱的,按照其过失水平要包袱相应的抵偿责任。《阶梯交通安详法》划定,灵活车与非灵活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产生交通变乱,非灵活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失的,由灵活车一方包袱抵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灵活车驾驶人、行人有过失的,按照过失水平适当减轻灵活车一方的抵偿责任;灵活车一方没有过失的,包袱不高出百分之十的抵偿责任。交通变乱的损失是由非灵活车驾驶人、行人存心碰撞灵活车造成的,灵活车一方不包袱抵偿责任。
“拿命照相”岂止产生在“网红公路”。跟着自媒体鼓起,一些人纷纷以这种“玩命”方法打造“爆款”、试图成为“网红”。连年来,由此激发的悲剧事件多如牛毛,如有人直播跳水,不幸头部触到河底石头;尚有人直播攀爬高楼,却意外失手从高楼坠落。
对此,专家发起,对不文明旅游、“拿命照相”的旅客不能止于劝阻,还应依法予以惩罚,让一些不文明旅客支付须要的价钱,使其对本身的不文明行为有痛感和耻感。在相关部分增强法律、严肃追责的同时,观光社、平台等各方还要加强责任意识,优化处事,公道引导旅客遵纪守法、文明旅游,从来源上杜毫不幸事件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