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人以售卖口罩名义骗财骗200余万获刑14年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8-23 1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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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建漳平8月23日电 (陈立烽 连云宏 李芳)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2日披露,该院以骗财骗罪,判处以售卖口罩为名骗财骗多人钱财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惩罚金人民币18万元。

  2020年2月1日至3月初,被告人何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公众急需大量口罩但市场紧缺的环境下,自称有大量的越南入口的自制口罩供给,通过微信宣布信息,可能通过熟人接洽买家,先后骗取数名被害人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的货款和定金2818195元。

  被告人何某某将骗来的200余万赃款用于网络打赌,2020年3月6日,被告人何某某因涉嫌骗财骗罪被漳平市公安局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骗取他人采购防疫物资的金钱总计人民币2213205.69元,数额出格庞大,其行为已组成骗财骗罪。被告人何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骗财骗他人采购防疫物资的财物,依法从重惩罚。被告人何某某将骗财骗所得金钱用于犯科勾当,酌情从重惩罚。被告人何某某实施多次骗财骗行为,酌情从重惩罚。被告人何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并在庭前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何某某在案发前已退还被害人部门款物,可以酌情从轻惩罚。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讯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