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女子居家办公遭入室杀害 内地人社局回应(2)
柴芳及其家眷认为,该小区物业也应为本次变乱包袱必然责任。“小区附近没有围墙,铁围栏高度只有一米五阁下,成年人可等闲翻越,单位楼下也无需刷门禁卡通行。第一起案件产生后,小区为何没有增强安保。”
针对上述质疑,9月1日,该小区物业事恋人员向新京报记者暗示,小区安防配套设施齐全,并不存在相关安详隐患问题,假如家眷对小区安防方面有质疑,发起走法令措施。
因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遇害,家眷申请认定工伤
柴媛生前系大庆市筹划局(现名为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员工。
柴芳暗示,2013年,妹妹硕士结业后以人才引进的方法招录至大庆市筹划局,其居住小区属于单元提供的公租房。疫情期间,单元实行弹性事情制,除非非凡环境,其它时间则居家办公。
据此,她认为,妹妹此次遇害应属于工伤。
柴媛地址单元提交的工伤申请质料中,其两位同事的书面证言文件显示,6月18日上午,柴媛通过微信发送事情总结和专家名单等文件,并通过电话相同事情事宜。
9月1日,大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科事恋人员汇报新京报记者,他们已受理此事,今朝尚在观测进程中,受理观测时间是60个事情日,最终此事会通过工伤认定书给出观测功效。
北京市京都状师事务所状师常莎认为,居家办公并非此事认定工伤的主要影响因素,工伤中的伤害一般应为因事情原因导致。“尽量可以或许最终认定柴某是在事情所在、事情时间受到伤害,但假如属于非事情原因遭人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也有相当难度。”
常莎提到,值得留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划定》的第四条划定,“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认定下列景象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其他与推行事情职责相关,在事情时间及公道区域内受到伤害的”,参照人民法院对此的认定,“如人社局最终做出工伤认定,也应对其认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