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维权被控寻衅滋事背后(4)
陕西省生态情况法律总队调研员佘永锋回想,2018年5月,他作为秦岭生态情况掩护法律督察组的一员,在石泉县青山沟石料厂法律督察时,发明该石料厂存在损坏阶梯、扬尘污染、污染住民饮水三个现象。
佘永锋汇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督察组到双喜村当天,石料厂没有出产,无法核实是否存在违规出产。他在现场看到,村道存在泥水,天晴路干后会有扬尘。而村民向他反应的环境里,阶梯受损、用水安详、扬尘污染均属情况问题。督察组责成石泉县人民当局针对村民反应的三个情况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2018年5月21日,石泉县人民当局针对此项问题召开专项集会会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集会会议纪要里看到,集会会议明晰相关企业不得利用超载、超重的运输车辆在村道上行驶,县水利局认真办理4户家庭安详饮水问题,城关镇当局协调2户家庭衡宇受损问题,县环保局监视企业完善雨水收集、排放、沉淀设施等问题,把出产扬尘降到最低水平。
情况污染的问题正在慢慢办理,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
在石泉县人民查看院于2019年2月宣布的告状书里,李思侠多次发帖,强行索要抵偿用度。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配合实施的犯法事实有,回收网络发帖、举报等方法,夸大石料厂情况污染、损毁阶梯的真实环境;先后两次擅自组织村民设立限宽墩,导致邱兴银的石料厂被迫停产;煽动村民在换届选举中为魏智波投票,影响选举正常举办。
因此,石泉县人民查看院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并指控三人涉嫌恶势力犯法。
李思侠对此在一审法庭上表达过异议。她认为,她在网络发帖是受村民的委托,没有冒用村民的签名;两次设立限宽墩是村民和村干部商议后实施的;她从没有冒用村委会的名义,也没有滋扰换届。
多位村民汇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投票给魏智波,是因为2018年,支持村民掩护村道的张先军因学历问题无法继任村主任,他们不肯意选择别的两个候选人,认为魏智波是高中学历,又支持护路,是符合的人选。
他们回想,其时他们自愿选择魏智波,没有受到强迫、胁迫或收取任何长处。选票上,除了勾选两个候选人,他们还可以推选一个村民,于是在填空处填写了魏智波的名字。但最后选票未过半,无效作废。
2019年6月,石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讯断,认为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法,犯寻衅滋事罪。2020年7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敷,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法令划定的诉讼措施,发回重审。
案件在审理的进程中,青山沟的村道修好了,石料厂停工。委托李思侠资助发声的村民,都认为李思侠的尽力“有用”,“要不是李思侠,省里不会来帮我们办理问题。”
这个好动静传入了看管所。李思侠常躺在床上打算,重获自由后,她在沟口下车,步行走完这条已经修好的村道,“感觉本身的劳动成就”。
2020年7月9 日,当分开看管所的李思侠从头踏上那条熟悉的路,许多对象有了变革:村道变宽,可以错车行驶;扬尘、饮水坚苦、噪音等问题在石料厂封锁后慢慢办理。
李思侠欢快地一边录像,一边对着手机自言自语,先容村里的青山绿水。曾经委托她资助发声的村民在家里期待她,握着她的手说,“耐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