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 福建一司机数罪并罚缓刑变实刑
中新网福建武平9月18日电 (陈立烽李思福)福建省武平县的李某贵,醉酒驾驶灵活车被查获,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改过,竟再次醉酒驾驶灵活车。
武平县人民法院18日披露,该院果真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取消被告人李某贵前罪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日,并惩罚金三千元。
2020年7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贵在被吊销摩托车驾驶资格证且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环境下,又酒后驾驶二轮燃油车(经判断系灵活车),行至武平县平川街道某小区门口路段时,被在此执勤的民警现场查获。
经判断,被告人李某贵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82.23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另查明,2020年5月21日,被告人李某贵醉酒驾驶助力车(经判断系灵活车)在阶梯上行驶被查获,同月25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29日,武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贵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二个月,并惩罚金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贵在阶梯上醉酒驾驶灵活车,其行为组成危险驾驶罪。团结被告人无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灵活车,具有率直、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讯断。
法官提醒:“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法子,不要觉得被“取保”就万事大吉了,此时案件并未终结,还需“候审”,被取保候审人不行心存荣幸,应时刻警觉本身,自觉遵纪守法,莫要以自由为价钱去得罪法令。(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