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25年
中新网西安9月24日电 (记者 张一辰)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4日对被告人杜东锋等29人组织率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举办一审果真宣判。被告人杜东锋获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余28名组织成员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三年又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3月,被告人杜东锋开始接受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豁口村村委会副主任,后于1996年10月通过“拉票贿选”等方法攫取了豁口村村主任职务,2000年又通过同样手段获取了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被告人杜东锋上任之后为独霸豁口村下层政权,扶持多名亲信、亲戚先后在村两委会接受主腹地位,从而慢慢节制了豁口村下层政权,进而形成了以被告人杜东锋为首的布局不变、人数浩瀚、组织率领明晰、主干成员根基牢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供图
法院认为,该黑社会组织哄骗粉碎下层换届选举,恒久节制下层组织,独霸下层政权,严重危害了下层组织建树;犯科侵占和攫取村集团资源,犯科占用农用境界,犯科转让倒卖地皮利用权,严重粉碎了集团地皮利用、打点秩序;多次回收暴力、威胁、干扰、聚众造势等手段,犯科占地创办砂场、强揽工程、犯科敛财,解除竞争敌手,把持了内地修建规模的土方等工程及砂石策划,严重影响了内地营商投资情况;逼迫群众、随意殴打他人,致多名群众受伤,称霸一方,严重侵害了内地群众人身、工业安详;开设赌场、招揽社会人员参加打赌,严重违反国度治安打点礼貌;犯科转移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工业,虚构事实向人民法院告状,通过虚假诉讼方法对印子钱及赌债举办追讨,严重挫折司法秩序。
最终,法庭对被告人杜东锋犯组织、率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打斗罪、敲骗财打单罪、存心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罪、骗财骗罪、调用公款罪、贿赂罪等17项罪名举办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
其余28人因犯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它所参加犯法,别离被处以最高有期徒刑二十年,最低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惩罚金累计人民币八千余万元,已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涉案工业总代价两亿余元将于讯断生效后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