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秸秆综合操作津贴方案出炉 “两市两县”最高可领177万
中新网哈尔滨10月3日电(吴殿峰 记者姜辉)正值秋收时节,作为产粮大省,黑龙江省秸秆综合操作环境引人存眷。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情况厅获悉,《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操作事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克日宣布,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最高可获津贴177万元。
《方案》划定了秸秆还田功课津贴、秸秆离田操作津贴、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买津贴、“三年动作打算”相关津贴、秸秆离田功课津贴、散煤替代津贴六项津贴政策。
秸秆还田津贴:玉米每亩25元至40元,水稻每亩20元至25元。
秸秆离田操作津贴:玉米青贮每吨100元,纳入黑龙江省各级秸秆综合操作打点台账的玉米、水稻秸秆量省级给以每吨50元的津贴。
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买津贴:在国度农机津贴基本上,省级再累加津贴三分之二,总额不高出销售价值的50%。
“两市两县两景区”(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雪乡)津贴:“两市两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津贴70万元、150万元和177万元三档,3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按投资额30%津贴;“两市两县”秸秆家产原料化津贴,新建并投产的,一次性每吨100元;“两市两县两景区”生物质炉具购买津贴,每台给以津贴不高出1470元;生物质锅炉津贴,“两市两县两景区”列入“三重一改”燃煤锅炉改革生物质锅炉的,每蒸吨给以5万元定额津贴,单个项目锅炉最高津贴额度不高出50万元。(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