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私自修缮佛像:搞创道别拿“文物”开刀
艺术家私自修缮佛像:搞创道别拿“文物”开刀
视点
文物是百姓享有的民众遗产,作为与古物、文物打交道的艺术事情者,要有文保意识,对付文保常识也应有须要的相识。
拿古代石窟的佛像“开刀”搞艺术创作,这样好吗?克日,在重庆十方艺术中心,一场名为《褚秉超:我佛》的艺术个展,意外地出了圈,也激发了争议。
这是一场公益性的免费展览,展览内容是艺术家褚秉超小我私家对50余尊石窟造像修复前后的比拟照片和影像。据他称,这些石窟造像由他小我私家在郊野中掘客,他按照造像的开凿年月、地区差别、物体形态等气势气魄特征对其举办修缮的事情,这个中也融入了其小我私家艺术理念。
而这场展览之所以会激发争议,原因就在于,这批造像是否为文物激发了观展者的质疑:假如雕像是文物的话,能私自举办修缮掩护以致艺术创作吗?针对这些质疑声,褚秉超本人作出回应,这些雕像并非文物,而利用的修缮质料也可以自然脱落,不会对文物造成损毁。
但事实好像不完全是这样,据记者查证,10月14日,有文物专家通过对展览方所提供的照片举办辨别,证实展览的造像确为古代文物。该专家通过对部门图片举办劈头判定,确认图中造像有大概是唐代遗留下来的菩萨像。
假如能证实褚秉超的创作是拿文物做实物载体,那一系列的问题也就接踵而至。
首先,褚秉超作为艺术创作者,并无修缮文物的资质。从事古建维修、文物掩护筹划、文物修复等文物掩护相关的专业性事情,都需要相应的国度资质,只有拥有资质的专业文保人员,才有资格对文物举办修复。
其次,褚秉超小我私家修复造像的行为,有大概踩了法令的红线。我国《文物掩护法》第一章第五条明晰划定:“境内陆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度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令掩护,不容加害。”
也就是说,除非小我私家私有或祖传的骨董,在中国规模内发明的文物,皆为国有。掘客文物不报,是违法行为。同理,假如褚秉超明知本身掘客的造像有大概是文物,还私自修缮,那也存在违法违规嫌疑。
固然本次展览的相关认真人先容,此番修缮的文物,并未被内地纳入文物掩护范畴,但这也不是脱责来由。
甘肃内地文保部分回应,今朝已对这批造像是否被纳入文保范畴内展开观测,并强调,“纵然该文物没有被挂号,只要证明其有文物代价,小我私家私自修复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应处理惩罚”。所以,重要的不是造像是否被纳入文保范畴,而是该造像是否为“文物”。只要是文物,便不能被任意拿来搞艺术创作。
值得留意的是,内地文保部分的回应,也袒露了文保方面的某些裂痕。如认真人所言,“已经挂号在案但没有被文物掩护单元竖立文物掩护符号的不行移动文物,在甘肃省是普遍存在的”,这理应获得重视。像此次疑似文物被自行修复事件,就给内地的文保事情提了个醒。有关部分显然应该实时通过贴标识、设监控等机动多样的手段,进一步健全文物掩护事情。
说到底,文物是百姓享有的民众遗产,不是可供小我私家表达艺术理念、揭示艺术才能的实物载体。而作为与古物、文物打交道的艺术事情者,对付文物掩护常识也应该有须要的相识——对“本身掘客”的千百年前的石窟造像直接下刀举办艺术创作之前,至少得先问问文保部分和佛像自身答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