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存在倾销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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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2020年第5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间甲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0年11月6日起,对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间甲酚征收保证金,保证金比率为27.9%—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