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级采购400万元以上、市县级200万元以上应采用公开招标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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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近日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明确39类项目必须按规定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400万元以上、市县级2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中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