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琴等被中消协点名!记者暗访"数据造假"产业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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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结束的“双十一”购物节,“直播带货”成为主要销售形式之一。主播们卖力吆喝,消费者蹲守直播间,准时准点抢货,这成为眼下最时髦的购物方式。

  但购物狂欢过后,有不少商家吐槽,他们亏得血本无愧。在社交网络上,也涌现出了一些例如“观看人数造假”、“卖假货”、“刷单”这样质疑声,火爆的直播带货,到底是真正的繁荣,还是一吹就破的泡沫?它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吹5000单,卖了50单”商家吐槽直播带货全是泡沫

双十一期间,李佳琦直播间凭借“敲锣”、“叫醒服务”等场面,频频登上热搜双十一期间,李佳琦直播间凭借“敲锣”、“叫醒服务”等场面,频频登上热搜

  在刚刚结束的“双十一”购物节, 直播带货延续了过去一年的火爆景象。这一天,仅淘宝网,就诞生了28个成交额破亿的直播间,而“破千万、破百万、破十万”的直播间,更是数不胜数。

  看上去,这是一场店家、主播、消费者三方共赢的游戏,然而,热度过后,却有不少商家吐槽:这一场“狂欢”,他们损失惨重。

  “不尽如人意吧,因为找了大主播结果太低于预期了。”今年双十一,95年出生的大山带着自己新创立的牛肉面品牌,入局直播带货。他深知自己的品牌知名度不高,想利用知名主播的人气来拉高销量以及推广品牌。通过朋友介绍,他接洽上了某知名主播。

  “我就看他原来的带货数据,一场销售额都能带两千万人民币,然后在线人数峰值能达到十几万,我就觉得这肯定行啊,应该没太大问题。”看着带货主播过去的各项“战绩”,大山很快决定合作,并且将“双十一”冲业绩全部的“宝”都压在了上面。经过多次协商,双方也确定了合作的费用。

  “实际销售额的20%支付给主播。坑位费4万元。”大山告诉记者,所谓“坑位费”,就是货品进入主播直播间,商家需要交纳的入场费。坑位费加带货总额提成,这是主播带货最常见的收费方式。

  大山找的这位带货主播,粉丝超300万。11月5日的直播数据显示,他的直播间销售额破400万人民币,累积观看人数近500万。这给大山带来了无限遐想。在主播方的提示之下,大山加急准备了5000件商品,等待着它们被抢购一空。

  “我就和快递那边各种吹啊,你运费必须给我降下来,我这次单场出货量特别大,你运力一定要给我匹配好,你别让我等你。”因为双十一期间,快递紧张,大批量出单必须提前报备运力。大山信心满满地报备了5000单的运力,并且以每单2元的价格,交了押金。

  双十一如期而至,大山激动地守在手机屏幕前等待。然而,直播间里的各项数据并不如人意。

这场直播带货,大山家的产品仅仅卖出65单这场直播带货,大山家的产品仅仅卖出65单

  通过这一场直播卖出去的货,只有区区65件,而且第二天就退了15单,最终成交的只有50单,这远没有达到之前所期待的5000件。前期付出的金钱和精力,就这样全部打了水漂。“简单来讲就是翻车了。也不是翻车,就是连车都没有开起来,就直接垮掉了。”得知最终销售数据的大山懊恼不已。

  数据造假行为在行业内屡见不鲜

  在直播带货的圈子里,损失惨重的商家,大山绝不是个例。

网红主播和商家连麦带货,激情砍价,上演剧本戏码。网红主播和商家连麦带货,激情砍价,上演剧本戏码。

  今年上半年,福建一商家花45万请网红主播带货。过程中,商家按照之前主播给到的剧本,互相配合,激情上演砍价戏码,但商品却依然卖不动,损失达30万。而今年11月6日,主持人汪涵为某商品带货,也因为高达76%的退款率遭商家曝光,登上了微博热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进入了一个名为“直播避坑”的聊天群,每天都有无数的商家在群里吐槽:“一个月烧了三十万,成交一单,胸闷。”、“我是雅诗兰黛商家,主播收了3000坑位费,500万的粉丝,播完卖了7个。”、“买了12个主播,用了三十几万,总共卖出75单。被坑大了。”

  看似热闹的直播带货背后,被坑的商家数不胜数。为了互相提醒,群内甚至总结了一份《主播避坑名单》,涉及主播涵盖各个电商平台,包括微博大V,还有许多明星主播。

  但据了解,大多数的主播在合作时并不会在合同中签订保证销量的相关条款,这就使得不少商家吃了哑巴亏。他们甚至不敢站出来发声,怕被主播报复。一个月来,记者联系了众多被坑商家,大山是唯一敢站出来接受采访的。

  “你把他曝出来,然后主播报复你,主播给身边同行说都不要搭理他,这个人难搞,这个品牌不要再带了,怎么办。商家很容易都会有这个顾虑。”大山告诉记者,他之所以站出来,就是希望尽量同行商家们减少损失。

  当初商家为什么会选择入局直播带货?又是如何选择合作主播的呢?答案是:看数据。

  事实上,商家们在选择合作主播之前,都经过了细致的数据查询。粉丝数,观看量,销售额,这些无疑是商家最看重的数据。他们通过这些数据,来判定主播的带货能力。这些数据,也同样决定了合同的金额。

  如今,那些被坑的商家,都将矛头指向了同一个方向——数据造假。

  “我们会监测观众在直播间内5分钟的留存情况,因为5分钟是听完一个产品介绍的平均时间,如果这个直播间,大多数的人在5分钟内频繁地进进出出,那很可能是在刷观看量。第二,我们通过数据监测,看直播间里的产品是否被同一个人重复购买了很多次,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刷单的行为。”

  信息时代背景之下,所有的事物,都能用数据去描述。包括“数据造假”这一行为本身。在上海的一家数据服务公司内,程序员通过各类监测手段,向记者展示了各类直播间中存在的数据造假现象,包括“刷流量”、“刷单”等等。

  这些数据造假行为营造出主播受欢迎的假象。但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主播能力退化的同时,市场也会出现大量泡沫。最终受害的,是那些不明真相的商家。

  “100人的流量只要10元。”遍布全网的刷单机构

  这些“买粉丝”、“刷单”、“刷流量”的服务,到底是谁在提供呢?记者在网络上搜索 “直播涨粉”、“直播人气”、“直播运营”等关键词,就会出现大量第三方刷量公司的广告。记者以商家的身份,联系了其中一家。

  “现在快手100人的话,25元,抖音大概45元。淘宝100个人10块。” 这位刷量公司的工作人员透露,由于各个平台算法不同,因此价格也不一样。当记者问起最多能刷多少流量时,对方表示,十万以上都不是问题。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他们的主要合作客户是那些还在初创阶段的网红孵化公司,和一些不知名的小主播。而大主播,根本不会购买这些服务,原因更是令人咋舌。

  “大网红的话,他们都有自己的机房知道吧?一次挂个10万8万,等于他们有自己的东西。懂吗。”

  记者暗访,深入“数据造假”产业链最上游。

  刷单机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整个数据造假产业链中的小角色。真正有分量的,是那些拥有算法和技术,能为刷量机构、养号中介、网红孵化公司搭建刷量机房的技术支持公司。这些公司一般向外宣称,能提供所谓的“矩阵引流”服务。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再次以商家的身份,联系到了一家位于安徽的“矩阵引流”公司,并要求上门考察。

记者上门暗访这家位于安徽合肥的“矩阵引流”公司记者上门暗访这家位于安徽合肥的“矩阵引流”公司

  “通过一台电脑,去控制上百台的手机,我们发送一个命令,100台手机就可以去做了。”这家公司门面不大,工作人员只有3人,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给诸多网红孵化公司、刷量机构、养号中介、网红都提供过服务,但因为涉及隐私,他们拒绝透露具体的客户信息。

  “你可以随便选一个直播间,我们给你演示。选一个观看人数少一点,冷清一点的,效果好。”为展示服务能力,工作人员先让看看新闻Knews记者随机选定一个直播间。随即,他通过电脑,现场演示了一人控制多台手机,为该直播间刷单、刷流量。

  “我们还可以去发评论,发什么话术、发多少次、间隔时间是多少,这些都可以设置。” 随着指令的执行,手机操纵的账号伪装成粉丝分批进入记者随机选定的直播间,而点赞数也开始增加,评论里,也出现了刚刚在后台编辑的文字。

  对方还表示,在直播带货领域,过去都不需要“真机”,只需通过“模拟器”的方式,就可以制造大批量的“僵尸粉”、“协议粉”。而如今,随着政策和平台的管控越来越严,“真机”成为“数据造假”的主流,而想要更大量级的数据,就只能下血本买更多的手机。

“矩阵引流”公司给到的报价单“矩阵引流”公司给到的报价单

  “上次我们连云港一个客户买了1700台手机,真机永远是最安全的。”在对方给到看看新闻Knews记者的报价单中,分为“30控”系统、“60控”系统、“100控”系统,对应的售价分别为7800元、9600元、10800元。

  所谓的“控”,简单来说就是对应的手机数,手机需要客户自己准备。但受限于技术,一套系统最多控制100台手机,大多数客户为了堆量,往往选择一次性购买多套控制系统。

  为了帮助客户控制成本,“矩阵引流”公司也会推荐熟悉的供应商手里的便宜手机,像他们自己使用的展示机,就是不到300元一台的低端机。

  “有比较大的号买你们的产品做的比较好的吗?”在看看新闻Knews记者的再次追问下,工作人员回答:“就是做公会的、MCN机构做机房的。它们机房都是用的群控,不管是不是我们家的产品,用的都是群控。”

  通过调查,看看新闻Knews记者发现,直播带货中存在的“数据造假”现象,已经彻底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它甚至已经成为行业中的“潜规则”。这也最终促成了直播带货领域的巨大泡沫。疫情当下,“直播带货”的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经济复苏的需求,然而疯狂的数据造假,可能让这个处于蓬勃发展的新行业变得扭曲,商家们不仅没有找到产品的出路,反而成为了被收割的韭菜。

  2020年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第三款明确提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相信在法律的规范之下,直播带货行业会停止野蛮生长的态势,在助推经济复苏的同时,走上健康发展的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