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集会遭强奸案一审讯断 事件始末回首
备受存眷的深圳女子在“新员工入职集会”醉酒疑遭强奸一案日前得到一审讯断。
11月28日,汹涌新闻()从涉事女子曾某某的情人晓强(假名)处获悉,11月23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讯断,邹某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晓强汇报汹涌新闻,案发至今已已往半年多时间,这半年期间,她和状师、友人一刻都没有放松过,最终僵持到法院作出讯断。
晓强称,她和女友打算回故乡事情糊口。
晓强提供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刑事讯断书显示,公诉构造宝安区人民查看院指控:2020年5月15日19时许,被告人邹某跃与曾某某及其他同事介入公司组织的会餐勾当,两人均有饮酒。当日22时许,邹某跃与曾某某于会餐竣事后一同乘坐滴滴网约车分开,达到曾某某住处四周后,因曾某某的醉酒状态逐渐加深,不能正常行走,邹某跃便发生与其产生性干系的想法,将曾某某带至宝安区沙井街道翔丰时尚旅馆,邹某跃用手夹着曾某某来到旅馆306房,然后强行与曾某某产生性失系。
宝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邹某跃趁被害人曾某某酒醉失去意识之际,在未取得被害人同意的景象下与被害人产生性干系,其行为该当组成强奸罪。被告人与辩护人的无罪意见与事实不符,宝安区人民法院不予采用。
法院一审讯断,按照被告人邹某跃的犯法情节及悔罪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划定,宝安区人民法院讯断如下:被告人邹某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讯断执行之日起计较,讯断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另外扣押的亵服、内裤发还给被害人曾某某,扣押的手机1部发还被告人邹某跃。
该份讯断书落款时间为11月23日,盖有宝安区人民法院公章。
汹涌新闻此前报道,5月18日,有微博网友称,其女友刚入职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在介入新员工集会后,被认识仅两天的同事带走并强奸。事发后,她于16日至17日多次向深圳内地警方报警。但随后警方事恋人员称,“显示是已经以‘自愿(产生干系)’竣事了。”
汹涌新闻此前报道还显示,据深圳市公安局宝循分局5月19日传递,5月16日破晓1时许,110接强密斯报警称,其伴侣曾某某被强奸。经初查,嫌疑人邹某跃(男,21岁)与当事人曾某某(女,22岁)为同事干系。15日晚,两人介入完公司会餐后,邹某跃带着处于醉酒状态的曾某某到一旅馆开房,并产生性干系。牢靠证据后,警方于18日抉择备案侦查。今朝,犯法嫌疑人邹某跃已被刑事拘留。6月2日,查看构造对邹某跃依法逮捕。
原标题:深圳女子在新员工入职集会醉酒后遭强奸:男人一审被判三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