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掩护泰山石:景区内捡拾带离山石最高罚2万
新华社济南12月4日电 山东省克日宣布批改后的《泰山风光胜景区掩护打点条例》,按照新版内容,在泰山风光胜景区内捡拾带离山石且拒不纠正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处2万元以下罚款。
《泰山风光胜景区掩护打点条例》是山东省处所性礼貌,此次是其施行后的第三次批改,进一步细化了对泰山石、泰山文物等风光胜景资源的掩护法子。
新版《泰山风光胜景区掩护打点条例》突出了涉及泰山石掩护的内容。好比克制盗采、销售泰山石;增强泰山山体和泰山石的掩护,设立掩护符号和禁采警示符号;细化强化了对盗采、销售泰山石等行为的惩罚法子。
条例划定克制捡拾带离山石。如违反划定,在泰山风光胜景区内捡拾带离山石的,由泰山风光胜景区打点机构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闫祥岭)
原标题:山东掩护泰山石:景区内捡拾带离山石最高罚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