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骗领养老金上万元 72岁大爷因骗财骗罪获刑罚
中新网福建上杭12月21日电 眼下又到了缴交新一年度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费的时候,按照国度现行政策,每位国民的养老保险报酬只能享受一份。有的人对养老保险政策不相识可能抱有荣幸心理,把社会养老保险和贸易养老保险混同起来,错误认为多保多得;甚至有人一心想领两份根基养老金,动起了歪心思。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1日披露,该院审结一起72岁大爷骗领养老金的案件,以骗财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一千元。
审理查明:2010年1月,被告人吴某昌在已经以吴某昌名义在上杭县通贤镇某村介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环境下,又以曾用名阙某福的名义在该镇另一村介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尔后从2009年12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报酬至2020年3月,多领取养老金共计人民币12176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昌向上杭县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出具每月退还500元的理睬书,从2020年6月至10月已退还该中心账户人民币2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昌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采纳隐瞒真相等要领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其行为已组成骗财骗罪。被告人吴某昌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惩罚。被告人吴某昌退出部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惩罚。遂作出前述讯断。(陈立烽 罗小丽 温东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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