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涉黑团伙侵占平遥古城房产资源攫取好处 首犯获刑25年
中新网太原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平遥县人民法院克日依法对被告人侯左利等人涉黑案一审果真宣判。疫情防控期间,法院通过长途视频系统举办宣判。
该案涉及组织、率领、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存心伤害罪、强迫生意业务罪、犯科拘禁罪、骗财骗罪、高利转贷罪、冲击反扑证人罪、犯科侵入住宅罪、聚众打斗罪等10项罪名,21起犯法事实。全案22名被告人中有17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法。
平遥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侯左利纠集他人通过实施犯科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强买强卖等违法犯法行为开始克扣钱财,并以家属、伴侣、同学、相助等干系为纽带,结纳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与平遥县房管局事恋人员相勾搭,大举侵占平遥古城房产资源,染指旅游处事业攫取经济好处。
2010年后慢慢形成以被告人侯左利为组织、率领者,被告人成乃宝为主干成员,被告人郝名贵、王腾飞、杨旭伟等6工钱努力介入者,被告人刘鹏峰、赵伟、史红兵等9工钱一般介入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法勾当,为非作恶,逼迫、蹂躏糟踏群众,在平遥县县城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粉碎内地经济、社会糊口秩序。
平遥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人侯左利犯组织、率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生意业务罪、存心伤害罪、犯科拘禁罪、骗财骗罪、高利转贷罪、冲击反扑证人罪、犯科侵入住宅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抉择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
其余16名组织成员别离被判处十三年九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工业刑。(刘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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