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蔡永宏等29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首犯被判刑25年
新华社西安12月28日电 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27日对蔡永宏等29名被告人涉黑案宣判,首犯蔡永宏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该案是陕西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涉案人数浩瀚,违法犯法事实26起,涉及罪名12个,卷宗达244册。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永宏以陕西汇融典当行有限公司为依托,以亲属、亲信干系为纽带,纠集被告人汪豁亮等刑满释放、吸毒、有违法犯法前科、社会闲散人员26人,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多起违法犯法勾当。该组织存续十余年,通过敲骗财打单、寻衅滋事、犯科拘禁、犯科采矿等违法犯法勾当及发放印子钱等手段,攫取巨额经济好处,该组织共实施组织、率领、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犯科拘禁、敲骗财打单、挫折作证、犯科采矿、犯科占用农用地、抽逃出资、高利转贷等17起犯法和2起违法事件,为非作恶,蹂躏糟踏群众。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蔡永宏犯组织、率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骗财打单罪,寻衅滋事罪,犯科拘禁罪,挫折作证罪,犯科采矿罪,犯科占用农用地罪,抽逃出资罪,高利转贷罪,隐匿管帐凭证、管帐账簿、财政管帐陈诉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抉择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对其他28名被告人别离判处有期徒刑21年至8个月不等刑期,并判处相应工业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记者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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