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人讨货款被判刑案追踪:重审一审获判无罪(2)
2016年9月9日,汕头市潮南区查看院未以公安构造备案的“伪造印章罪”、亦未以其批捕的“骗财骗罪”对王润志提起公诉,而是以“条约骗财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在3651A条约中,王润志应本身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行包袱税金,才气与家润多超市结算货款,但王润志骗取雅娜公司为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56万余元,个中包袱的税款金额7万余元,应以条约骗财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2月5日,潮南区法院一审采用检方指控,据此认定王润志组成条约骗财骗罪,讯断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1万元。
王润志不平上诉,汕头中院以“部门事实不清、证据不敷”取消一审讯断,发回重审。
2018年2月14日,潮南区法院再次作出一审讯断,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王润志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2万元。
王润志仍不平上诉,2018年7月9日,汕头中院二审再次取消原判,发回重审。
第二次重审宣判无罪
2020年10月22日,潮南区法院对该起两度被上级法院发回的案件,第三次一审开庭。此次开庭,间隔上一次发回重审已有两年三个月之久。
庭审中,王润志与相助同伴当年的对账灌音,被答允当庭播放。公安的判断结论显示,当年控诉王润志“伪造雅娜公司印章”的雅娜公司,原本就存在两枚“同款”公章。跟着证人出庭作证,该案的审理只管靠近事实真相。
第三次告状,潮南区查看院并未改换此前的告状状,仍以条约骗财骗罪告状王润志。在长达18个小时的庭审即将竣事时,面临庭审中辩方出示的大量无罪证据,审判长问公诉人有何答辩,公诉人答:“请合议庭团结本日的证据举办综合评判,依法裁决。”至于对被告人的量刑发起,公诉人答:“没有”。与前两次差异,第三次一审开庭中,作为“受害人”的雅娜公司,没有再派状师出庭。
2021年1月11日,潮南区法院经重审后认为,王润志固然有以雅娜公司的名义与家润多超市签订3651A条约,将不属于雅娜公司的产物提供应家润多超市销售,并由雅娜公司向家润多超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其行为并不组成条约骗财骗罪。
首先,王润志的行为并没有造成雅娜公司经济损失,其主观上也不是以犯科占有为目标。本案中,王润志固然有让雅娜公司为非雅娜公司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违反国度税收法令礼貌的行为,但假如雅娜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和申报的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数额的总和没有高出雅娜公司发货的总数额,仍然没有造成雅娜公司经济损失。
其次,本案证据无法解除雅娜公司事先明知王润志以雅娜公司的名义与家润多超市签订3651A条约的大概性,公诉构造指控王润志私自以雅娜公司的名义与家润多超市签订3651A条约的证据不敷。
王润志从旧电脑储存文档里找到的多份对账视频,对质明其无罪起到了重要浸染。在这些对账的画面中,王润志与雅娜公司认真人吕在坤及其财政等事恋人员,就账目问题举办相同。王润志暗示,视频中的声音与此前向法庭提交过的灌音经比较完全一致。汕头潮南警方出具的判断意见则证明,王润志提供的声像资料,共15段视频、28段音频,均未发明剪辑、拼接、合成陈迹。
潮南法院此次认为,王润志提交的广州对账灌音录像和对账证人的证言反应在2014年2月6天的对账进程中,两边对家润多的货款并无争议,只是对条码的用度存在异议,且多次提及家润多3651A条约、商品条码的事实;广州对账灌音录像反应雅娜公司的广州销售公司财政司理郑某事先明知雅娜公司跟家润多超市有2个条约,家润多超市每月的汇款与开票她也是知道的,这与其在侦查阶段的证言相抵牾;广州对账灌音录像反应在王润志多次提及3651A条约时,吕在坤没有暗示阻挡,这与吕在坤在侦查阶段的告诉相抵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