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本金利滚利得手超8.7亿 张远锋涉恶案二审宣判(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1-14 1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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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恒某公司所承建的项目到了封顶阶段,急需一笔资金来完善外墙和结算工程款。经人先容,公司的法人代表周某华找到了张远锋,两边商定借钱600万元,月利率3.5%。但借钱协议中只写明月利率为2.5%,同时,恒某公司被要求将所承建项目中的23个铺位、12套住宅预售挂号在张远锋名下作为包管。周某华出具的收据载明“收到张远锋600万元,个中转账561万元、现金39万元。”但在放款时,张远锋直接扣除了“砍头息”(即一次性全额收取的综合处事费以及借贷期限内发生的所有利钱)39万元,恒某公司实际只收到561万元。

  从此,张远锋又多次通过这种操纵借钱给周某华。

  据最后统计,张远锋实际只利用本金1027.5万元,通过“利滚利”等“套路贷”手段,在短时间内将借钱本金虚增至约2009万元,并用各类方法犯科占有周某华的财物约1466万元,扣减实际付出的本金,骗财骗既遂约438.5万元。

  2004年8月至2018年6月,张远锋先后通过这种手段对河源、惠州两地的13家公司及相关小我私家实施骗财骗和敲骗财打单,攫取巨额的犯科收益。停止案发,张远锋犯法团伙名下共有地皮6宗,共5.8万平方米,房产329套(栋),共7.2万平方米,还有银行存款约1.68亿元。

  《法治日报》记者相识到,“套路贷”的犯法模式可以总结为: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拐骗被害人接管不服等条约条款,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扣押被害人物权挂号证书及钥匙,片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通过转单平账方法恶意垒高被害人借钱金额,软硬兼施向被害人索要高出债权债务范畴的高额用度,甚至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获取犯科好处。

审查甄别证据质料

抽丝剥茧厘清真相

  由于张远锋犯法团伙作案时间一连14年,犯法金额高达8.7亿余元,殃及两地10多家企业,并导致部门企业因此破产,9个建树项目无法正常施工、销售和交付,数百名业主因不能如期吸收物业,处处上访、维权,中央将该案作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案件举办督办。

  “移送到法院的案卷质料中,光书证就多达600多卷,大部门是张远锋等人与被害人签订的虚假条约、抵押条约以及银行转账流水等。”认真该案一审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宋坤鹤说。

  法庭上,张远锋及其团伙辩称,借钱均是两边自愿,本身并未回收欺骗财、骗财骗等手段,借钱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张远锋的辩护状师也认为,张远锋没有实施骗财骗行为,没有犯科占有的目标。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主要是为了获取高额利钱,借贷行为和金额是真实的。而按照两高两部《关于治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是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包管”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等方法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可能回收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犯科占有被害人财物。

  为了查明张远锋等人的行为是正常的民间借贷照旧“套路贷”,宋坤鹤对质据质料逐一举办了审查、甄别。

  为办理证据出示问题,法庭专门布置一周时间,让被告人在辩护人见证下查阅了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