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二审维持原判 麻继钢被判死刑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动静,2021年1月1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麻继钢强奸、存心杀人一案举办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答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上诉人麻继钢在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发明林某独自在南楼111讲堂自习,即上前搭讪,遭林某拒绝后,遂持铁棍将林某暴力胁迫至该解说楼天井南侧东面门厅外口处强行与林某产生了性干系,期间因遭到林某抵御,麻继钢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忧罪行败事,麻继钢将林某拖至该天井北侧解说楼窗户下方一窨井处,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队员盘问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被害人林某的尸体在窨井内被发明。经判断,被害人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归并溺水引起机器性窒息而灭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麻继钢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存心犯科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灭亡,其行为已组成强奸罪、存心杀人罪。鉴于上诉人麻继钢犯法念头极其粗俗,犯法效果极其严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存心杀人罪数罪并罚,抉择对麻继钢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讯断正确,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原标题:“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二审维持原判 麻继钢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