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樊胜美”洛洛怙恃能向公司索赔吗 状师回应
克日,在杭州事情的女子“洛洛”钱塘江边散步时碰着涨潮意外归天,其怙恃向洛洛地址公司索赔41万,此事激发存眷。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和事佬》以现实版“樊胜美”为题报道了此事,该报道称,和电视剧《欢悦颂》脚色“樊胜美”雷同,洛洛生前疑遭家庭恒久索取。
1月27日,有状师汇报汹涌新闻,如警方已经认定该事件为意外,且当事人也非工伤,公司没有义务赔付,当事人男友也没有义务赔付。家眷要求索赔是没有法令依据的;尚有状师认为,若经核实当事人确非工伤,则员工地址公司不负抵偿责任。鉴于公司已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员工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
家眷向公司索赔41万
据《和事佬》报道,2019年10月17日破晓,当事女子在钱塘江边散步,碰着涨潮,被浪拍走后灭亡。事发后公司给以女方家眷赔偿6万元,从此家眷又向公司索赔35万。
《和事佬》视频报道显示,女方家眷情绪感动,在两边调整现场称:“假如是你女儿死了,就值6万元是不是?”
涉事公司认真人则称,公司没有责任,给以抵偿只是出于同情心,该员工曾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表达心田的抑郁和家庭的压力。“甚至第二次在派出所调整时,认真调整的人说,女孩爸爸说要再拿二十多万给他儿子买房付首付。”
调整现场,西兴派出所的张所长暗示:“从民事责任上你们(公司是)没有的,纯粹是从社会调和的(角度),各人来谈一下。”
1月25日,《和事佬》在视频下宣布评论称,开始是公司求助到了相关部分和他们节目组,相关部分委派下举办调整。最后的抵偿方案是跟公司磋商过的,就是把保险公司的抵偿都给家眷(详细金额保险公司不愿透露,说是不多)。
汹涌新闻留意到,洛洛于2019年10月17日宣布最后一条微博称,“本来晚上的钱塘江这样美”。该事件激发存眷后,不少网友在当事人微博下暗示哀伤。
状师:如非工伤,公司没有义务赔付
针对该事件,1月27日,观韬中茂状师事务所合资人、状师高超月汇报汹涌新闻,如警方已经认定该事件为意外,且当事人也非工伤,公司没有义务赔付,当事人男友也没有义务赔付。家眷要求索赔是没有法令依据的。
湖南金州状师事务所高级合资人、状师邢鑫认为,若经核实当事人确非工伤,则员工地址公司不负抵偿责任。鉴于公司已为该员工缴纳社保,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务厅关于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灭亡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4号)第一、二、三条划定,员工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根基养老保险基金中付出。
汹涌新闻记者 朱轩
原标题:状师谈“现实版樊胜美身亡后怙恃向公司索赔”:索赔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