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思一审被判死刑 曾杀女友获无期后弛刑9次
【郭文思一审被判死刑】#郭文思存心伤害致死案一审宣判#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人民查看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文思存心伤害案作出一审讯断。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郭文思所获弛刑均系操作不合法手段得到,对郭文思弛刑的裁定均确有错误为由,取消对郭文思的九次弛刑裁定,规复对郭文思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此次,市二中院以存心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文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规复执行的刑罚并罚,抉择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14日,被告人郭文思到本市东城区一超市购物,在收银台结账时,因其将佩带的口罩摘至脖颈处,在后头期待结账的段某某提示郭文思要正确佩带口罩,遂引起其不满,郭文思走到段某某眼前举办指责,用右手猛推段某某左肩,并用右脚勾绊其脚部,致段某某仰面倒地不起,后又俯身上前扭转其颈部。随后,郭文思还将见状上前拦阻其分开的两名超市员工打伤。段某某被送医后经急救无效灭亡。
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在本市疫情防控应急一级响应期间,被告人郭文思因在民众场合未正确佩带口罩被提醒后心生不满,即回收猛推、勾绊的方法将被害人摔倒在地致其颅脑损伤灭亡,随后殴打前来拦阻的两名超市事恋人员,造成一人灭亡、二人受伤的出格严重效果,其行为组成存心伤害罪,且所犯法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并与其之前所犯存心杀人罪规复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据此,作出上述讯断。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在同日宣判的,尚有与“郭文思弛刑案”相关的隋建军等纳贿、徇私舞弊弛刑案以及郭万普等贿赂案。被告人隋建军、郭万普、王乃聪、刘永清、郭京霞、程丽霞、王晓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甘佳良、赵双月、王昱、李楠、段炳川、陈伟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部门被告人还被判处40万元至14万元不等的罚金刑。
另据悉,在法院审理期间,东城区民政局按照《北京市当仁不让人员嘉奖和掩护条例》等相关划定确认3名被害人切合当仁不让认定条件,并给以其褒扬和嘉奖。(杜燕)
原标题:郭文思一审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