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实行姑且限制供水:限制时间几号(开始+竣事)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2-05 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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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份以来,我市降雨严重偏少,供水形势日趋严峻,2021年1月19日,市防汛抗旱批示部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为缓解宁波城区供水告急状况,应急实施西线原水管道与毛家坪水厂联通工程,毛家坪水厂需暂停供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35条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第36条的划定,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批示部抉择实施宁波城区(含六区)姑且限制供水,告示如下:

  、限制时间:自2月5日23时至2月20日24时。

  、全市主要供水水源实行统一调治,节制宁波城区供用水总量。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量节制在125万吨/日以内;大榭、小港等转供水区域的日用水量节制在上月日均的80%以内。

  、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景观用水克制利用自来水,操作再生水或河网水替代。

  四、增强用水大户、特种行业用水户限量用水的节制禁锢。

  对月用水量大于1.5万吨的企业,日用水量不得高出上月日均的80%;

  对从事修建业、旅馆的单元,日用水量不得高出上月日均的80%;

  对月用水量大于0.25万吨以上高耗水、高污染的印染、电镀、纸浆、皮革等企业,日用水量不得高出上月日均的70%;

  洗车、游泳池、水疗、桑拿沐浴行业的日用水量,不得高出上月日均的60%。

  五、构造事业单元要带头做好节省用水事情,日用水量不得高出上月日均的80%。

  六、如有违反本告示划定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本告示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批示部

  2021年2月4日

原标题: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批示部关于宁波城区实行姑且限制供水的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