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公布滞留旅客离瑞要求 瑞丽疫情最新消息防控政策
4月13日,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十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德宏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翟玉龙通报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医疗救治情况
截至4月13日12时,瑞丽市定点救治医院累计收治新冠肺炎患者111人,今天(13日)上午出院8人,目前在治103人。在治的103名患者中:普通型53人、轻型30人、无症状感染者20人。在治患者病情平稳。
关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有关情况
此次疫情发生后,瑞丽市对疫情风险人员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根据专家研判意见,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目前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即将满14天、且第14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隔离人员,实行“14+7”的隔离措施。
其中,对家庭住址不在中、高风险区域,且家中有独立居住条件的,可以实行7天的居家隔离, 由所在社区严格管理,每日接受健康监测;如家庭不具备独立居住条件的,继续在原集中隔离场所接受7天集中隔离观察。
对家庭住址在中、高风险区域的,继续在原隔离场所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第21天)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由两个检测机构同时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对其隔离房间和家庭环境(门把手、水龙头、马桶按纽等重点部位)采样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隔离返家,纳入社区管理。
需要说明的是,转运至瑞丽市以外地区接受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时限按以下方法计算: 如果该隔离人员是由瑞丽集中隔离场所转出的,其隔离时限可以从其在瑞丽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起连续计算;如果该隔离人员在瑞丽期间为居家隔离,则其隔离期限应以进入集中隔离场所之日起计算。
关于滞留瑞丽酒店旅客离瑞有关情况
此次疫情发生后,为坚决有效处置疫情,瑞丽市对城区实施封闭管理,目前仍有部分滞留在瑞丽酒店的旅客。
为方便滞留瑞丽酒店旅客有序离瑞,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已滞留在瑞丽市酒店满14天的旅客,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方可离瑞:一是近14天内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二是已接受至少3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最后1次检测需在离瑞前72小时内 。
请旅客在滞留的酒店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由瑞丽市公安局汇总并核实旅客相关信息,统一提交瑞丽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开具《离瑞放行通知书》;再由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分批次将《离瑞放行通知书》送达酒店;滞留旅客凭《离瑞放行通知书》有序离瑞。
需要注意的是,各位旅客在未收到《离瑞放行通知书》之前,请继续在酒店隔离。 滞留旅客离瑞前应主动向目的地单位和社区报备;返程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到达目的地后,主动接受单位和社区管理,按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瑞丽市姐告宏业商务酒店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通报
此次疫情发生以来,瑞丽市在全市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全力开展密接、次密接人员排查。2021年4月1日,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在排查一名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时,要求姐告宏业商务酒店如实提供自3月31日以来的所有住店人员信息。
4月10日,卫生健康部门通报,一名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该人员3月21日入住姐告宏业商务酒店至4月1日。经查,姐告宏业商务酒店未如实上报包括该人员在内的5名住店人员信息,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隐患,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姐告宏业商务酒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姐告宏业商务酒店经理毛某某未如实上报酒店住宿人员情况,涉嫌违反《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人员出租房及用工场所管理的通告》,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毛某某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