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规定 北京积分落户细则规定解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日发布消息,北京市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5日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日,7月12日起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积分落户政策是贯彻推动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7月,结合国家最新要求及社会建议,本市修订出台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并于当月启动申报工作。总体看,新修订的积分落户政策运行平稳,社会理性申报,普惠作用凸显,社会反响较好。2020年共有6032人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截至目前已有5555人完成落户办理。
申报操作更加优化,结果查询更加便捷
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将于4月15日早8时正式启动,5月14日晚8时结束。相比往年,今年的申报时间、公示时间均有所提前,给申请人后续安排留出更为充裕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申报阶段(4月15日8时至5月14日20时,共30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5日至6月3日,共20日);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4日8时至6月11日20时,共8日);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2日至7月11日,共30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2日起公示,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2021年本市积分落户规模将保持稳定,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据介绍,今年的申报操作更加优化,结果查询更加便捷,将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一是完善了申报系统的提示信息,进一步优化了页面展示效果;二是丰富了信息查询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相应网站或手机APP线上查询本人租赁住所、自有住所、教育背景信息;三是增加了即时显示积分和排名区间功能,申请人在线完成提交后即可查看本人当时积分和排名区间;四是开通了移动端审核结果查询功能,申请人可登录“北京人社”APP随时通过手机查看反馈结果。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提醒广大申请人,在申报阶段要及时关注各指标的审核结果是否通过,是否需要在线发起复查,可以参考系统提示信息进一步完成操作。
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内积分落户申请资格
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自2018年实施以来,始终强调诚信申报,已面向社会通报处理了3批共20名弄虚作假人员,有力维护了申报秩序。
2021年,北京市将持续严格审核,深化数据共享,加强联动核查,突出公开透明、严谨严肃,确保积分落户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在落户公示阶段将继续公示年度总积分以及9项具体指标分值,便于社会监督。
此外,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
在积分落户过程中,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所做承诺的,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关于积分落户工作的具体安排,有关部门提醒申请人要关注权威发布信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进行查询了解。
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修改时间,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自有住所、学历学位备案或认证等信息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