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岚县两民办学校小升初考试违规情况通报 处理结果公布(2)
(四)必须从严规范宣传报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初中、高中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违规地区和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山西省教育厅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实行“零容忍”。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普通中小学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顶风违法违规的相关单位、学校及责任人,将责成属地从严查处。对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山西省教育厅表示,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报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至所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及举办者,各市传达落实情况请于4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原标题:山西通报岚县两民办学校组织小升初考试:两任教科局长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