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台胞怎么申请打新冠疫苗 台胞打新冠疫苗指南
4月17日,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上海市启动在沪居住台胞新冠疫苗预约接种。自2021年4月19日零时起,上海市根据“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将在沪居住台胞中的适龄人群(18—75岁)纳入国产疫苗(上市阶段)接种人群范围。
上海市目前使用的是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两剂。台胞享受上海市居民同等待遇,免费接种疫苗。
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在沪居住台胞可通过以下方式登记预约:
1、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自4月19日零时起,可扫描二维码进入“健康云”平台的“在沪台胞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页面”进行信息填报,预约成功后凭短信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填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条形码前往。
2、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自4月19日零时起,可扫描二维码进入“健康云”平台的“在沪台胞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页面”进行信息填报,等候居住地所在区有关部门通知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填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条形码前往,或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赴居住地所在区台办登记。
3、在上海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接种疫苗政策与上海市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具体接种事宜由师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在指定接种点接种前,按程序签署知情同意书,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告知健康状况,由专业人员判定是否符合接种条件。接种后14天内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情况,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医。(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原标题:上海启动在沪居住台胞新冠疫苗预约接种 4月19日起可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