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法律框架 专家吁制定强制使用细则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为全面保护儿童乘车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同时也应推动地方条例修改完善,使得法律有效落地实施。
儿童节到来前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线上举办了“儿童乘车安全的法治与共治”研讨会,国内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现状成为与会专家关注焦点。
研究显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在交通事故的碰撞中大幅降低婴幼儿死亡率,但是在中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并不理想。
“我们前几年对十几个大城市做了调研,调研下来的情况很不乐观,有的城市安全座椅配备率不超过20%。”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机动车辆研究室主任周文辉在探讨会上透露了这样的数据。
周文辉说,很多发达国家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都很高,而目前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则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与家长的意识、法律约束、宣传教育以及产品使用不便等多方面都有关系。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早前发布的《中国儿童交通安全蓝皮书2018》,儿童乘车出行的最主要方式是由家长抱着孩子坐后排,占比达到了55.23%。但在专家看来,这样的方式隐藏着巨大风险。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儿童座椅主检工程师徐哲说,在碰撞瞬间,一个10公斤的孩子会产生300-500公斤的力,家长很难抱得住。即使侥幸没有完全脱手飞出,家长由于惯性作用身体会压迫孩子,使孩子撞到前排座椅,受到较大伤害。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监护人应“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不过在专家看来,虽然有了全国性立法,目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还没有对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和儿童乘车安全制度进行更为细致的规定。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未保法、道交法,地方的未保条例和道交条例是一个法律体系。未保法中确立了这样一个规则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未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包括地方未保条例和地方道交条例的修订,应当把问题写得更细致、更具备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青妇室处长王阳强调,在今年3月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增加了儿童乘车安全的内容,对禁止儿童乘坐副驾驶和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作出更具体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罚则。
如,对于应当乘坐安全座椅的对象采用了140厘米的身高标准,相较于之前地方立法的年龄标准,更科学、更便于操作。如果能得以通过,将推动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保护制度的落地实施。
王阳表示,在推动地方条例修改完善的过程中,希望既能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要结合各地实际有所创新。(记者 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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