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动工垦造水田项目34.25万亩 探索出城乡融合发展新路
今年的6月25日是第31个全国土地日,记者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截至2021年5月初,全省已动工垦造水田项目共34.25万亩,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共为乡村振兴筹得资金437亿元人民币,探索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和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据广东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广东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3214万亩、储备区66万亩,完成垦造水田31.55万亩,连续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拆旧复垦8.73万亩。
广东还首创“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垦造水田模式,形成“1+42”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兑现报国家审批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历史承诺,保障了137个重大建设项目水田占补平衡。
据悉,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佛山、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8个市已完成水田指标承诺兑现。
2021年4月27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全力推动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提出到2023年全省至少完成垦造水田15万亩的工作目标,并在总结提炼上一轮垦造水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垦造模式、项目管理、利益分配、后期管护等制度机制。
产业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石,土地资源是支撑产业发展的最重要载体。进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常态以来,如何让存量的产业用地提容增效显得尤为紧迫。因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引领,突破性升级“三旧”改造制度,出台《实施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全国第一个“三旧”改造管理办法,启动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自2008年实施“三旧”改造以来,截至今年6月中旬,广东共实施“三旧”改造93.78万亩,已完成改造56.68万亩。共节省土地22.95万亩,节地率达40.49%。其中,属于村级工业园项目335个,面积2.85万亩。所有旧村改造项目涉及的村集体收入由改造前的33.16亿元增加到112.15亿元。(唐贵江 冯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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