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不成业绩,罚员工自扇100个耳光

光山新闻网 admin 2019-02-02 22: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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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不成业绩,罚员工自扇100个耳光

完不成业绩员工被罚扇自己耳光。

  该美容美发店员工群里的聊天记录。

  完不成业绩被罚自己抽自己100个嘴巴,打得不标准还要“罚款”。无锡一美容美发机构员工潘伟(化名)心生退意,想不到老板先开除了他。员工称,因其索要被拖欠的工资,老板将其微信“拉黑”。真相究竟如何?扬子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张建波

  业绩考核 “处罚”五花八门

  今年9月,因前同事邀请,在厦门做美容美发多年的32岁的潘伟,辞职来到无锡,并于10月入职位于无锡市区的一家美发美容店。根据之前的“招聘约定”,潘伟将担任“美发经理”职位,八千元月薪加补贴、业务提成,每个月可拿到万余元。

  “在这里工作了60多天,感觉压力特别大,业绩要求非常高,基本上完不成业绩,店里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潘伟说。

  完不成业绩,怎么办?该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扣罚”标准。潘伟提供的微信工作群截图显示,罚款标准和额度五花八门。比如在员工管理方面,员工没签到的每人罚1000元,在群里传播负面信息的罚2000元,管理人员没签到的罚3000元,闹事的罚5000元。而在业绩指标考核方面,完不成的每人罚款200元,“找理由”的工资里双倍扣,等等。

  此外,还有就是花样繁多的“体罚”,包括10公里跑,吃辣椒、洋葱,喝整杯的醋,等等,并将惩罚的视频在工作群内发布。“每天晨会要下达当天的业绩指标,到了晚上没有客人基本可以歇业时,开总结会,对照业绩,一个个地接受惩罚。”而惩罚的内容,由于种类繁多,老板通常在上午晨会时就会公布,提醒员工们当晚的“体罚”内容具体是什么。

  在潘伟印象中,包括他这个“美发经理”在内,大多数员工根本无法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我这个经理,实际上也就是销售,大多数时候也完不成。”

  潘伟透露,由于机构的运营模式主要是推荐入会并“办卡”,因此同事们的工作重心就是向客户推荐,并拉拢办充值卡,每个员工每天的业绩考核标准,从一两千元开始,各有区别。

  男员工自抽耳光

  女同事看哭了

  12月14日晚10点多,按照“惯例”,又一次“总结会”开始了。 当晚,潘伟也因没完成业绩,被罚自己抽自己嘴巴一百个,“老板会示范,要求一定要脸抽红了,抽得有效果才行,然后把视频发布到工作群里进行公示。”他说,根据规定,没完成业绩,男员工抽自己100个嘴巴,女员工做上下蹲100个,打得不狠,蹲得不标准,再一人罚500元。为达到“效果”,老板还表示自己带头打,给大家“做示范”。在潘伟的回忆中,当晚有6位员工被罚“自抽嘴巴”,结束后,女员工们哭成一团。

  当天的“自罚”结束后,潘伟的内心感到一阵阵屈辱,心生退意“想辞职”。

  但没曾想,当第二天他准备上班时却发现,自己已被移出了工作微信群,同时有同事传达了老板的口信,称其“不用来上班了”。此后,围绕着没结的工资和补贴等6000多元薪资补贴,潘伟与老板进行了多次交涉,均无果,直到最后老板直接将其微信“拉黑”。

  12月24日,潘伟再次来到无锡梁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维权,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体罚”的视频、微信工资转账记录及考勤记录等。

  已有6名员工

  提起维权诉求

  12月25日上午,扬子晚报记者与潘伟再次来到这家机构进行了解。他拨打了老板王某的话,接通后,对方不发一言,随后挂了话。

  扬子晚报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店老板王某。针对记者想要核实相关信息的请求,王某表示相关的情况没什么好说的,并称现在他(潘伟)已将事情传播出去了,把门店的视频都发到网上,影响了门店的形象……王某称,潘伟的相关行为都是对门店和公司的诋毁,目前他们正在走司法程序。

  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了梁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确认,包括潘伟在内,有6名该机构的员工提起了劳动保障维权诉求。据悉,25日一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已到该机构进行了解,具体的情况及处理,还需等到调查结果出来再决定。工作人员向扬子晚报记者透露,他们已与王某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初步沟通。同时确认,本周四,组织涉事双方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内见面商谈处理此事。

  就此纠纷,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王友祥律师称,如员工反映的问题属实的话,用人单位肯定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一个是罚款,另一个是体罚。关于罚款,从法律规定来说,只有行政和司法机关才可根据法律规定实施相关行为,用人单位无权进行罚款。当然,如果是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以外进行业绩考核,根据员工的业绩确定考核工资,但必须保证正常付出劳动的员工拿到的薪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里随意进行罚款,肯定是不行的,于法无据。而关于“体罚”,那更是严重违法,因为任何人、机构,都无权对他人进行体罚,公民人身权利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