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公布
中新网7月27日电 生态环境部官网27日公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
今年4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全国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信息线索共享、联合检查机制,强化部门间和部门内部的合作联动,查处了多起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21年5月8日,生态环境部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布《生态环境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有效震慑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了第二批6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这些案件中,有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人员向排污单位传授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方法,有排污单位负责人纵容、指使单位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上述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相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严惩。
生态环境部对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一、天津中天海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
2020年8月14日,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天津中天海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海盛公司)运营的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黄台污水厂)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设置为厂家模式,在该模式下可通过人为修改计算参数,将实际超标的自动监测数据修改为达标。8月20日,津南区执法支队联合天津市总队对黄台污水厂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自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该厂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持续存在显示值与实际值不一致的情况。经调查证实,黄台污水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人员周某,违规私自将自动监测设备厂家模式下调整参数的方法透露给该厂厂长赵某。赵某依该方法多次修改设备参数,致使该厂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中天海盛公司总经理于某在得知上述情况后不仅未加以制止,还在赵某离职后指使王某继续按上述操作方法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8日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赵某、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二、江苏镇江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
2018年6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回头看”工作期间,发现江苏镇江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公司)烧结厂废气自动监测数据涉嫌造假。经查,为降低生产成本,逃避环保监管,龙江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卓某多次授意烧结厂厂长李某、副厂长曹某,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公司南京月半口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吴某透露系统管理员账户密码、传授篡改方法,指使工人修改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斜率和截距值,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导致二氧化硫排放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实。原丹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处罚款100万元。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8日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龙江公司罚金人民币800万元;判处卓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李某、龙江公司环保部门负责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曹某、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三、安徽马鞍山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