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订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增“企业科技创新”专章
中新网重庆7月29日电 (记者 钟旖)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9日审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共十章75条,在2009年施行的《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基础上,删除4条,新增36条,修改39条。
据介绍,《修订草案》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在聚资源、壮主体、强技术、育人才、优环境等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引领,以现行条例框架和制度为基础,删除了不适应新形势的条款;同时,总结提炼了企业创新、产业技术创新、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探索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
《修订草案》针对重庆基础研究缺乏原始创新重大科技成果、缺乏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等问题,新增“基础研究”相关规定。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发展基础研究的职能职责,强调政府建立市自然科学基金、布局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保障财政稳定投入、完善基础研究评价机制等职责,要求高等学校加强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同时,提出建立市级财政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多方主体通过捐赠、建立基金、联合实施项目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针对重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突出等问题,《修订草案》新增“企业科技创新”专章,具体包括4方面内容: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培育服务,明确从科技型企业到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梯次、链式培育和政策服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领军企业牵头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分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三是明确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开放协同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表率,加强对国有企业及负责人科技创新的考核。
四是激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揭榜挂帅”“赛马”等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以股权和分红、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科技金融等政策布局,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激励创新。
原标题:重庆修订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增“企业科技创新”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