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湖北荆门新增10例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详细情况(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8-10 2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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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4日,在工地未外出。4日下午,因疫情封控隔离。5日凌晨,第一次核酸检测(呈阴性)。6日开始每天在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9日结果呈阳性后,转定点医院治疗。

  新增确诊病例8(总第16例):胡某某,男,42岁,住掇刀区团林铺镇兴垱村四组。活动轨迹如下:

  7月30日

  5时30分,驾车到多辉市场西南角特色包子店吃早饭;

  5时50分,到凤凰香醍西门接工友许某某,本人未下车;

  7时左右,到德艺学校(三三零)工地打工;

  12时左右,驾车到附近的铝合金厂就餐(同桌10人左右);

  14时左右,驾车返回德艺学校(三三零)工地继续打工;

  18时左右,驾车送许某某至凤凰香醍西门,本人未下车;

  19时10分,回家后未外出。

  7月31日

  在家未外出。

  8月1日

  5时左右,驾车途经至信大道接吕某某,本人未下车;

  5时10分,到团林铺镇何场路团何路口包子店买包子;

  5时50分,到团林铺镇莲花村、孟岗村附近钓鱼;

  9时左右,送吕某某到至信大道取车,本人未下车;

  9时05分,回家后未外出。

  8月2日

  5时40分,驾车到多辉市场西门接谢某;

  6时左右,到团林铺镇小龚渔具店北面早餐店吃早饭;

  6时30分,到小龚渔具店购物;

  7时10分,到团林铺镇莲花村、孟港村附近水库钓鱼;

  10时左右,驾车回家接妻子、女儿到荆门南高速出入口旁农家小院郭场鸡餐馆一楼包间吃饭(同桌8人,有10号确诊病例李某涛),餐后在包间打牌(同桌4人,旁观4人);

  18时30分,晚餐后驾车同妻子、女儿回家后未外出。

  8月3日

  在家未外出。

  8月4日

  10时50分,驾车到荆门南高速出入口旁农家小院郭场鸡餐馆打牌(同桌4人,有4号确诊病例肖某某、10号确诊病例李某涛);

  12时30分,在餐馆大厅就餐后继续打牌;

  17时10分,驾车回家后未外出。

  8月5日

  在家未外出。

  8月6日——9日

  6日20时左右,被送至集中隔离点,每日进行核酸检测,9日核酸检测呈阳性,转定点医院治疗。

  新增确诊病例9(总第17例):顾某某,男,29岁,在亿纬动力新建项目工地工作,住该项目工地宿舍。活动轨迹如下:

  7月31日——8月2日

  一直在武汉光谷神墩一路大学城工地务工。

  8月3日

  20时左右,在武汉光谷神墩一路大学城工地附近的哈尔滨饺子轩就餐(同桌5人,有5号确诊病例任某某);

  21时左右,乘坐任某某私家车返回武汉光谷神墩一路大学城工地宿舍(同乘5人)。

  8月4日

  7时15分,与任某某等4名工友一起装货;

  8时50分,乘坐任某某驾驶的私家车从武汉光谷神墩一路大学城工地经高速到亿纬动力新建项目工地,期间在某服务区(暂不详,还在进一步核实)短暂停留;

  12时左右,从荆门南高速出入口下高速后,到达亿纬动力新建项目工地,与任某某等3位工友卸货,然后回宿舍;

  13时45分,与任某某等4位工友驾车到市一医北院做核酸检测;

  15时30分,返回工地;

  19时23分,在工地门口乘网约车,前往星火路旺角便利店、慧惠名酒店购物;

  20时31分,在星火路乘网约车返回工地后未外出。

  8月5日——9日

  因疫情工地封控,6日开始在集中隔离点每日进行核酸检测,8月9日核酸检测呈阳性,转定点医院治疗。

  新增确诊病例10(总第18例):张某某,男,35岁,在亿纬动力新建项目工地工作,住址为掇刀石街道龙锦花园。活动轨迹如下:

  7月30日——31日

  7时30分,乘坐同事李某某私家车到亿纬动力新建项目工地上班,在亿纬动力天桥上流动早餐摊吃早餐;

  中午,和同事5人在厂区门口蜀香人家餐馆吃饭;

  18时左右,乘坐同事李某某私家车下班;

  18时26分,在龙锦花园门面商铺购物。

  8月1日

  白天与前两日活动轨迹基本相同;

  18时12分,在龙锦花园门面商铺购物,随后到龙锦花园朋友彭某某家中吃晚饭(同餐共5人),21时左右回家。

  8月2日——3日

  7时30分,坐59路公交到亿纬动力新建项目工地上班,在天桥上流动早餐摊吃早餐,中午和同事5人在厂区门口蜀香人家餐馆吃饭;

  18时下班后,乘坐同事刘某某私家车回家。

  8月4日

  7时30分,坐59路公交到亿纬动力新建项目工地上班,在天桥上流动早餐摊吃早餐,中午和同事6人在厂区附近天天平价盒饭摊吃饭;

  18时下班后,乘坐同事张某私家车回家。

  8月5日

  上午在家未外出;

  15时左右,与郭某某一起到金马超市紫荆店购物后,到龙锦花园朋友家中吃饭(共4人);

  23时19分,在网吧一条街某小超市购物后回家。

  8月6日

  上午在家未外出;

  15时左右,到金马超市紫荆店核酸采集点采样,随后到金马超市购物,然后到龙锦花园朋友彭某某家中吃饭(共5人);

  22时左右,与朋友一起3人乘私家车回马河镇易畈村。

  8月7日

  白天在家未外出,晚上7点与村民罗某某、张某某一同乘车到沙滩河游泳,游泳后一行到村民刘某某家谈事,随后离开。

  8月8日

  上午到村民刘某某家借东西,10时左右,马河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张某某家中采集核酸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