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最高罚款50万元(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9-03 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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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好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意义重大。除《条例》第六条规定推进无烟学校建设,第八条规定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外,《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条例》规定,烟草制品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出示其身份证件。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通过这些规定,《条例》从预防、教育、监管、惩戒等方面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保护体系,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D 明确概念:《条例》中的控烟对象包括电子烟

  根据《条例》附则规定,明确了以下几个关键概念,即:

  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和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电子烟)。

  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苏慧婷

原标题:辽宁沈阳: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最高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