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民覃爱玉获赔19万余元 覃爱玉案是怎么情况事件始末回顾(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9-15 18: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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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爱玉认为,其失去自由共502天而非赔偿决定书认定的499天,理由为:其于2019年10月28日凌晨3点被警方传唤到案,当天失去自由21小时,在10月29日失去自由24小时(10月30日凌晨1时被送至看守所羁押),在2021年3月12日12时才被释放。

  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一项,覃爱玉也表示不服,“被羁押502天,精神抚慰金才5000元,判决每天只有10元不到的精神抚慰金,这显然无法弥补刑事案件给申请人造成的心理创伤。”覃爱玉称,去年他儿子大学毕业想申请参军却被拒,他的外孙女出生他也不能去看望。这两大憾事,让他一辈子自责。

  八步区检察院虽然作出了赔偿决定,但未支持覃爱玉希望赔礼道歉的请求。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的情形包括,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覃爱玉认为,如果因为赔了5000元,就不支持申请人的道歉请求,这个逻辑显然是荒谬的。

原标题:广西一农民被指贩毒遭羁押一年多,检方撤诉后决定赔19万